Monday, 25 September 2017 21:59

我被判三十年至终身监禁 卢统凤弟兄见证分享

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,也不怕遭害,因为祢与我同在,祢的杖,祢的竿,都安慰我。 ( 诗廿三篇 )

    一九五八年我出生于福建省长乐巿浮屿小村,父亲务农,不识字,但对农事非常内行,又勤劳刻苦。我小时候,父亲独力要供给全家老小约十人糊口,他极少向人求助,反而常乐意助人。父亲对我们的教导很简单,他说:「小孩子别贪吃,因为吃了一年 365 天,只是长大一岁,向人借十要还百,人要勤俭节约。」我从小受到这样的教导效果很好,不贪吃,不贪心,有时遇缺乏,就不会太难过,太悲伤了。

    一九九五年八月八日凌晨,我在曼哈顿租来的公寓内睡觉,两个房间总共住了男、女十个人,包括两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子。突然来了四名警察逮捕我,没有说中国话的翻译员,也没有任何逮捕令,只凭着一张复印的租车收据单。上面的姓名、地址与我当时身上的信用卡和驾照相同,但租车单据上不是我签的名,根本我也没有租车。但是,就这样我被纽约巿曼哈顿的警察逮捕了,被控罪名是两项一级绑架,最后判我每项十五年至终身,是连续的。第一个十五年监禁完毕后,把第二项加起来总共是卅年,因为控告我绑架了两个人质,其实我什么事都没做。

    这案件相关于一九九五年七月廿五日,发生在纽约巿布碌仑区,两名受害者的家庭就是住在布碌仑。起诉书内两个受害人的姓名:一个是男姓陈,这人我从来没有见过,直到一九九七年二月份打官司结束,我都没有见到这名受害者。第二受害人是女的姓王,我惟一看到她一次是一九九七年,一、二月份她来法庭作过证人,描述自己受害的经过。但自始至终,都没有表示认识我,或指认我,而且她的证词,也从来没有一句提到我这个人,这意味着没有任何目的是对着我,控告我的。

   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四日大约下午五时,陪审团决定了判我有罪,主要证物两件都是照片,一张地点是厨房,另一张是我的同案人照片。感谢法官,当时就阻止了陪审团们,不必再作控罪的决定,因此,我才只是被轻判了卅年至终身。否则如果全部控告罪名成立,大概要被判二、三百年,从此我被关进了监牢,直到如今。

    感谢赞美神,我的救主耶稣!我是 2001 年六月四日在狱中受洗,归入主耶稣名下。我的经历如同圣经诗篇 103:6 「耶和华施行公义,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。」因为我问心无愧,赐我因信心灵得自由,真正犯法的是那些诬告我,逮捕我,判我刑的人。

    这案件总共五名被告,被判了一百九十五年零四个月,但其中没有一项是合法合理的,逮捕也都不在发生事故的现场,也未曾经过法律最基本做认人的手续。但感谢神,赞美救主耶稣基督,可喜的是现在五名被告中,已经三人受洗归信基督。感谢这些年来播恩传播中心的基督徒,不断来监狱关怀、探访,传基督救恩的福音。带领、帮助和代祷,使我们能够信主,受洗得救恩。请大家为其他尚未信主的难友们代祷,求圣灵光照感动决志信主,同蒙恩典,使忧伤痛苦的心得安慰,有盼望。

    圣经记载「主说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」 ( 12:19) ,感谢主的应许,我现在日子过得充满信心,向神感恩和赞美。我的主耶稣改变了过去的老我,使我明白在人看我是犯了极大的罪,判了重刑,无药可救,但公义的神赏赐我无比的福份。我现在成了天父的儿子,神国的子民,这世间短暂的苦难,就算不了什么,反而是我学习,操练信心的好机会。更使我欣慰喜乐的是主耶稣应许说:「复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,信我的人,虽然死了,也必复活,凡活着信我的人,必永远不死。」 ( 约翰 11:25) ,所以眼前的这一切,也就不重要了!

    感恩赞美我的救主耶稣基督,赐与我数算不尽的恩典。保守我过去在狱中十四年,从来没有一次参与打过架,也没有伤害过任何人。主也改变我许多的坏习惯,戒了烟,除掉了口中污秽的言词和心中的恶念。而且加添我上进的力量,从 2001 年受洗至今,我每天早晨五点半就起床灵修,保持着每天必读圣经、祷告,和看相关的解经书刊大约三、四小时,从不厌倦,不烦燥,反而每天都有平安、喜乐的心情。虽然我所学有限,但是仍要努力继续学习,使我属灵生命更得造就。

    因为我的行为表现,都遵守着圣经的教导,蒙主的保守,得与狱警和难友们和睦相处。狱长、医生和辅导们也常给我同情的帮助。更特别感谢我的英文班老师,不时给我的鼓励、赞许的评语,激发我无比的信心和勇气,这一切都是主赐给我,超乎我所求所想的赏赐。 「主啊,祢是我的主,我的好处,不在祢以外!」 ( 16:2)

    感谢赞美主,保佑看顾我在大陆家乡的妻子,带着我唯一的儿子,现在已经十七岁了,不离不弃,坚守维护着家园,使 我无限珍惜和感恩,感念亲人的骨肉情深。

2008 年五月份中国四川地震,我以同情和感恩的心,尽所能先后几次甘心乐意捐献赈灾,因为我深深体会到受灾家庭的伤痛,亲人遇难的悲哀。我恳切求主怜悯赐平安,使每个家庭都在主恩佑中相聚安居。我多么希望蒙主施恩怜悯,早日为我伸冤,使我得到自由,回家与亲人团聚,为主作见证。请大家为落在苦难中的我们代祷,愿仁慈公义的救主耶稣基督伸张正义公理,愿神的国降临,在地如同在天,阿们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灵修心得   夏建国弟兄分享

夏建国弟兄过去曾分享过多次信靠主耶稣的蒙恩见证,这些年来在狱中不断函授学习基督福音真理,灵命成长,信心稳固,而且每日灵修,现在分享他的灵修心得。

没有人是神不能救的

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,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。祂见无人拯救,无人代求,甚为诧异,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,以公义扶持自己。 ( 59:1,16)

    我认识一位被判一百廿年的囚犯,他后来在狱中,因信了耶稣,脱胎换骨,在基督里成为一个与过去完全不一样的新人。许多受刑人也都因亲睹他改变的事实见证,而信主蒙恩重生得救,因为他们惊觉,如果神能改变那个人,祂必定也能改变我。

    这位被判一百廿年的囚犯,曾是无恶不作的危险人物,听说他过去行巫术,邪灵在心,现在为过去的罪恶,付出了监禁终生的代价。但自从他信了耶稣之后,对自己重生,生命改变的恩典,根本无法沉默闭口不言。这个曾经是黑暗罪恶与邪灵的奴隶,现在每天都在狱中找机会与人分享福音,见证神如何大能的拯救了他,改变了他。许多受刑人因他美好的见证,也信了主耶稣,我实在无法形容他,看到那些人信主的兴奋与喜乐。

   圣经清楚告诉我们,神愿意万人得救,并且明白真道。 ( 提摩太前书二章四节 ) 。其实这世上没有人是神所不能救的,只要仰望神。 ( 以赛亚书四十五章廿二节 ) 。可惜许多人却以为自己太多罪恶,太堕落,太无望了。好像彼得,自认为不配与圣洁之神同在 ( 路加福音五章八节 ) ,基督徒太需要分享信主重生的见证了!不论你的见证是否激动人心,这都不重要,只要你愿意分享做见证,神就将灵里饥渴的人引来给你,使你的见证变成他们的灵粮,叫他们得永生。

    主耶稣向每位信徒托付了传福音的大使命,去使万民做主的门徒 ( 马太福音廿八章十九节 ) ,请大胆的将你信主重生的见证与人分享。当这些男女老少认识到主耶稣怎样改变了你的生命,他们也会相信,如果神能改变你,祂必定也能改变我,没有人是神不能救的。

 
 

Read 2055 time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