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18 October 2020 22:57

神是堅固的避難所 安娜姊妹感恩見証分享(一)

愛我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(申命記五:十)	
	我在一九三六年出生於廣東省廣州市。「耶和華啊,你是我所盼望的,從我年幼,你是我所倚靠的。」(詩篇七十一:五)當讀到這段經文,使我回憶起人生遇到兩件「大難不死」的事。
	遠在中日抗戰時期的一天,突然聽到警報,日本飛機馬上就轟炸這個市鎮,巿民立即疏散去預早築成的「防空壕」(一個離地面三至四尺深而又露天的泥坑)。父親拖著我便跑,因母親當時已十月懷胎,臨近產期走不動,惟有留在家裡等死。當父親拖著我跑到離家最近的防空壕時,便雙手把我拋到防空壕內,他還來不及往下跳,防空壕內的人就將我拋出防空壕,因為他們嫌我年紀小容易哭鬧,會連累別人。父親只好拖著我繼續往前跑,在我們還沒有跑到另一個防空壕時,就聽到「轟隆、轟隆」聲響,回頭一看,後面那個防空壕,已被敵機炸到片甲不留,無一個生還者。感謝神,我們和母親也平安無事。	
	當我還沒有踏進青年期,便剛好遇上中國共產黨實施打倒「地主」及「資本家」的大時代革命,那時父親是做一些家庭式的小生意(即夫妻檔),從來沒有僱用過工人,但也被列為鬥爭的對象,又因父親付不起共產黨提出要繳交的金額,而被抄家封屋、被拉去「勞改」即入獄。而我是資本家的子女,也是被批鬥的對象,所以母親便要我立即逃走。那時年少無知,日以繼夜地奔走,並沒有想到從此便失去了家園。那衣食又從何而來呢?到了晚上,走也走不動了,便進入山邊一個大岩洞裏睡覺。第二天醒來,便下山去找尋食物,好心的鄉親告訴我,原來昨晚在獅子洞內睡覺,剛好那時獅子們出外獵取食物吧,他們說我沒有被獅子吃掉,真是幸運!但事隔幾十年,至今我仍覺得所有發生的事情,都是神的安排和拯救,神的恩典夠我一生使用。
	提起我的婚姻狀況,再也無法忍受積壓了幾十年的辛酸。眼眶內的淚水像暴雨一樣一衝而出。禱告求神賜我智慧,給我勇氣盡吐心聲和數算神的恩典。在十八歲那年,跟一位非常愛我,比我大十二年的賀正明結婚了。先生在美國留學後,在廣東省馬壩「曲江中學」當一名地理和歷史教師。我們彼此相愛,相依為命,他待我如珠如寶,是他生命不可缺少的珍寶。
	但好景不長,結婚兩年後,便是中國文化大革命,當時中共提出的口號是「高舉毛澤東的旗幟,打倒一切知識份子」。並把知識份子扣上一個「臭知識份子」的稱號,所有中學生,都要上山下鄉,向農民學習種菜插秧,實地勞動。而我先生正是被批鬥的對象,由群眾批鬥後,被公安部門拉去坐監,罪名是「臭知識份子」,需要進行勞動改造思想。
	當時,我們已經有一個非常可愛活潑,長得很漂亮的女兒洛娃。當先生被拉去坐牢之前,曾叮囑我無論如何艱苦,也要照顧好他所留下的一點骨肉。我也被列為臭知識份子的家屬,如果不脫離關係,沒有單位敢請我工作的,故被迫與難分難捨的另一半,一刀兩斷,領取一紙離婚書!但已太遲了,那時女兒出麻疹發高熱,既無單位敢請我工作,我又何來有錢給這小女嬰治病呢?眼睜睜地看著丈夫和他留下惟一的骨肉離我而去,這個「悲劇」壓在心中,使我遺憾終生,幾十年來從不願意透露半點。
	在經歷此悲劇之後,活像一匹解開了繩索的「戰馬」。在一九八五年的一個冬天,立定決心化悲憤為力量,要衝出這傷心之地。但身無分文,便把惟一值錢的結婚紀念品,一張手工刺繡的絲綿被,拿到當舖去換取了剛好買一張由曲江縣馬壩到廣州的火車票。第二天早上,拿著一隻破爛的藤製手提包登上火車,在當天下午二時便到達了廣州火車總站。正是人海茫茫,無親無故,剩下的幾個仙要吃一頓晚餐也不夠,連晚上棲身的地方都沒有。
	加快腳步走進近郊的工廠區,因為那時是工業革命「大躍進」時代,周圍的工廠門外都貼有街招請人工作。於是我便走進一間「牛皮廠」,對門警說:「請不請工人?」他熱心地帶我進入黨委書記的辦公室,廠長接見我,問道:「你想做什麼工作?」我說:「什麼都做,我不要求工錢多少,只要有兩餐一宿便可以。」於是,廠長立刻便讓我當雜工,負責清潔打掃廠房。
	感謝神!工廠的領導層對我都很恩待,還不到半年,人事部便把我提升進入該廠的化驗室做助理,不但有工資,還有一份普通工人應有的待遇。就從那時候開始,幾十年來我都一直沒有間斷寄家用給我的父母親。因為父親在監獄即勞動教養時表現好,已經提早出獄,但家裡很窮,還要養育四個弟妹,是不夠用的。於是,我便想再婚,不是為了自己的終身幸福著想,而是為了賺多一些錢寄給父母親,便選擇有直系親屬在香港的男士為對象,因為那時剛好中國大陸歡迎華僑歸國、優待港澳同胞及僑匯。
	一九六○年,我便與廠內一個同部門的化驗員結婚,希望可以申請到香港工作和兼職,賺多些錢讓父母的晚年活得開心和舒適。但事與願違,我先生的父母都不同意我們到香港定居,還要我倆長期留守在廣州解放中路的一間古老大屋。神無絕人之路,就在我極度失望的時候,剛好一位同事的表哥在香港回來探親,她把表哥介紹給我認識,我便把先生的雙親不同意我們到香港的情況告訴他,他即時問:「你丈夫的雙親有沒有私人物業在香港?」我說:「有一層住宅單位。」他說:「那就好辦。」他就取了我丈夫雙親的姓名地址回香港,不到一個月時間,我便收到了(由他代筆的)一封家書,內容是在港的雙親因年紀老邁,疾病纏身,要他的兒媳一起速速申請到港接收遺產。這封家書非常生效,我拿著這封家書到工廠的「保衛科」申請核準後,再遞上市級的公安部門審查。兩年後我們一家被批准出國在香港定居。那時,我一對子女分別為十三和十五歲。
	到香港後找工作非常容易,我便應徵進入一間規模中等日本時裝公司工作。感謝主恩!該公司的日本籍老闆對我很信任(倉庫內存有超過百萬港幣的貨物),倉庫和辦公室是連在一起的,設在中環一幢樓宇的十八樓全層。公司規定下班時,所有員工攜帶的手提包,一律都要經過檢查後才能離開辦公室,但日本老闆卻吩咐他的秘書不用檢查我的手提包。為了得個清白,從此以後都不會在公司攜帶手提包出入了,覺得只有這樣做,才能除去壓力。我還獲得公司頒發的一個五年之內不遲到、不早退和不告假的勤工獎。
	因為三十幾歲才在大陸移民到香港,進入一間日本公司工作,我的任務只不過是負責收貨之後,把每件貨品的價格打上之後,分發出所屬的各間分公司這麼簡單的工作,但經理規定我每天返工一定要「化妝」,為兩餐也無得選擇,與我同工的男士也一定要「結領帶」。有一天,他忘記了「結領帶」,經理卻要他回家,結了「領帶」再返工。直到來美國之後的某一天,我在書局買了一本《社交的禮儀及化妝的重要意義》的書,我才恍然大悟,原來美國人認為「化妝」是一種禮貌,不但是尊重自己也是尊重別人,難怪美國的大公司,尤其是秘書規定一律都要「化妝」,我也怪錯了日本老闆。
	除了這份工作外,每天上班朝九晚五後再做一份兼職,在一間時裝公司,由晚上六時至九時做雜工。日間那份工資負責供樓,夜間工資全部寄給我約父母親養老;先生負責家庭一切開支費用。感謝主恩!我在這兩間公司一直服務到移民到美國。我現在也八十四歲了,應驗了聖經上說: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,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(以弗所書六章二至三)	
	因一九八九年「六四天安門」事件,震撼了整個香港,人心動盪不安,其中當然也包括我在內,惟一逃離香港的途經是申請移民,所以我女兒便在美國移民局給我遞表申請親屬移民。
	                   (未完待續)	
	     二○二○年 十月十七日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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