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患难之日要求告你,因为你必应允我。 (诗篇八十六:七) 我姓好,名东。本来我是姓郝名新东,但信主后便改姓「好」,是主耶稣给我改的,就像圣经创世记内的亚伯兰,后来神给他改名叫亚伯拉罕。我出生在中国西北的一个乡村,家境贫困。爸爸在外面承包一些小型的工程,修盖楼房等;妈妈是拜佛的, 在家耕田种地。我是家中的老二,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。五岁的时候,患了肾结石。因为看病和医药费很昂贵,所以在十五岁时,爸爸便送我去参军, 希望能在军队里得医治,将来还可以当个军官吧!在部队里,军医给我的肾作了手术。当时军医院的医疗设备很差,我躺在手术台上差不多八个小时,医生才把我肾内的石头取了出来。一个月后去覆检,医生发现我的肾里面还有很多结石,没有完全清除,所以我的肾到现在还一直在痛。
在军队里受训时,因头部受了伤,脑部神经受损,使我说话不流畅,只可以慢慢的讲。因为我从小就喜欢唱歌,所以在军中学会弹吉他,也写了很多诗歌和散文在军报上发表。感谢神,我虽然说话不流利,但唱歌也很动听,我相信这都是神的恩典。我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便退伍回家。爸爸对我很失望,没想到我当军官不成,又要回来加重负担。在我退伍后的第二个月,爸爸又送了我的弟弟去参军。
弟弟被送走后,为了不想增加父母的负担,我把从军三年所赚到的金钱中取出四十五块后,便把其余的都留给了父母。我穿着退伍时的军装﹑背着吉他,离开家乡到了兰州。在兰州火车站买了一元钱的站立票,上了火车。在火车厢内看到一个残疾人在唱歌赚钱,于是我也在火车上唱歌。但车上是不准卖唱的,如果遇到列车员查票的时候,便躲在厕所内;实在躲不过的, 便被赶下车。那我就在月台上等下班车,不管是开到那里的火车,我都跳上去,就这样过了几个月,终于从兰州唱到了广州。
到了广州后,便去找工作。但那时候找工作的人特别多,每份工都有十五天的试用期,只供膳宿, 不给工钱。我曾经试过做了很多份工,每份工都花了不少心思,也吃了不少苦头。每次试用期过后便被老板借故辞退,连工资也没有。后来我在一家皮蛋瘦肉粥店里试工。凌晨一时,从广西来的师傅只是跟我说了一些煮粥的程式和方法后, 便躲在一旁睡觉。因为我没有完全记着怎么样去作,把一大盘的瘦肉和一大锅的米都烧焦了。结果老板就把我开除,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了,只好在广州天河体育场的草地上睡了两个晚上。
在天河体育场的地下通道里,我看到很多歌手把他们的包放在地上后,便在那里唱歌。来往的人们,会把钱放进他们的包里,不到一个小时,包里便存了七、八十元。但是每天等着唱歌的人很多,他们一个个的排着队轮候,唱完一小时便离去。我觉得这也是一个赚钱的方法,便决定加入他们的行列,在广州市唱歌赚钱。后来我弹吉他和唱歌的水准也渐渐地提高了,开始在一些酒吧里唱歌。那时我就有个计划,不论是刮风下雨,甚至是生病了,都要抱着吉他在唱,每天也要在银行的账户里存下五十块钱。因为我想存些钱带回家,养活爸妈,证明我不是家里的负担。
过了两年,我便回到兰州市。我是第一个在兰州市的马路边、地下通道抱着吉他唱歌的马路歌手。因为兰州市离我的家乡很近,很多亲戚朋友看到我的时候,使我很尴尬,因为他们不认为我是个歌手,而是一个乞丐。于是在家乡里很多人都说:「新东在兰州市作乞丐啦!」我听到那些话很难过, 便以「郝东」为艺名,开始在一些夜总会和酒吧里唱歌。为了追上潮流,迎合市场的需要,把自己包装成一个鬈曲长发、戴耳环、戒指,挂颈链,穿着破洞牛仔裤的颓废青年,在台上演唱当时的流行曲。在兰州市慢慢地越唱越红。有了知名度后,很多大型的夜总会﹑酒吧和商演都来请我献唱。我便把存起来的钱,购置了一些音响设备,还组织了一个名叫「动力拖拉机」的四人乐队,天天流连在夜总会和酒吧里。除了唱歌之外,烟酒不离口,还故意酗酒把嗓子弄成沙哑。因为我的脾气很火爆,有时为了讲义气,常常与别人打架,所以身上除了手术后的伤疤外,还留下许多与人打架的伤痕,故此身边也有很多酒肉朋友。当时的报纸﹑电视和电台都有关我的演唱采访和报导。
虽然名利双收,但我仍不感到满足,觉得还是活在一个自己未认可的状态中。赚的钱比前多了,我也舍不得花,除了给一些母亲外,都把钱存起来,希望能献给父母,为要证明我不是家里的负担。
二○○三年初,乐队中有一个与我关系最要好的伙伴。我们除了在演唱时合作之外,很多时他也陪我去银行存款,因此他也知道我储蓄了一笔钱。有一天,他把我带到一个地下赌场,跟他和其他三个人一起赌博。不到一个月,我便把在那几年间所存的钱,和乐队演唱的收入,都全部输光了。在兰州市租的房子也欠了两个月租金,被房东赶了出来,无家可归。甚至连与我同居的女朋友,也跟那个与我最要好的伙伴跑了。后来更因为没有钱发工资,乐队的其他三个伙伴便联合起来,把我的音响设备偷走了。当我发觉被最好的伙伴欺骗﹑女朋友离弃后,极其难过。感到人生又一次走到瓶颈、跌到低谷。不知如何是好?便跑到一个朋友开的酒吧内,喝了很多酒。正当我喝得醉醺醺的时候,碰见了三个人,其中两个人是以前被我打过的。他们看到我,便一言不发,把我毒打了一顿。当我在兰州市的一个草地上醒过来的时候,已是第二天了。眼睛被血黏住,几乎睁不开。头也很痛,用手一摸,连头发也没有了。因为他们是从酒吧的二楼拽着我的头发,把我拉到草地上去的。我满头满脸﹑全身都是血淋淋的;开过刀的伤口也痛得很厉害(连小便也带血)。四周的人对我视若无睹、很冷漠地从我身边经过。我便找了个诊所,让医生用纱布在头上包扎了一下。那时,我身无一文,只好回老家去了。
刚进家门,爸爸坐在坑上看到我,像个乞丐一样,就马上跑到院子里找棒子去了,我转头就走。爸爸拿着棒子一面追,一面骂:「你以前风光的时候,赚到钱也不给家里。现在弄得跟鬼一样才回来,快滚吧!」他就把我赶了出来。妈妈在后面追赶过来,给我塞了四十块钱。我便拿着那些钱回到兰州市, 在以前卖唱的地下通道,像个乞丐一般坐在地上。
刚巧我的一个学生路过那里,差点儿就认不出我来,便好奇地问:「你怎么混成这个样子?」我回答说:「我现在流落街头,无处容身,什么也没有了!」他看到我狼狈的样子,就带我到他叔叔家那里去。他的叔叔是个检破烂的, 住在一个非常细小﹑堆满垃圾,放了一张两格床的房间里。我的学生便请他的叔叔收留我,把我安顿在床的上铺后便离去。我躺在床上回想起从前参军、退伍﹑流浪、街头卖唱;在酒吧和夜总会演唱、商演...等的经历。我也曾很风光的站在舞台上演唱,接受歌迷的献花、台下有上千人的鼓掌。也曾接受电台、电视台的采访, 连新闻报纸都登了我的照片。如今却一无所有,一事无成。
过了几天,钱也用光了。觉得活着没有意义,就想到要从黄河跳下去结束自己的生命。我虽然是个无宗教信仰的人,但即使要死,也要吃得饱饱的,不想在阴曹地府挨饿。可我身无一文,只好抱着一把旧吉他,回到兰州市的地下通道唱歌,希望在那里赚够两块钱, 可以吃碗面或什么的,然后便可从黄河跳下去了。可是那天晚上,虽然我头上包着纱布,身上又血淋淋的。但经过的人们都很冷漠,只投下鄙视的目光。我从下午六点唱到晚上十点,都没有人给我钱。 (未完待续)
二○一六年六月四日
漂泊的吉他 好東老師蒙恩見證分享(上)
我在患難之日要求告你,因為你必應允我。(詩篇八十六:七) 我姓好,名東。本來我是姓郝名新東,但信主後便改姓「好」, 是主耶穌給我改的,就像聖經創世記內的亞伯蘭, 後來神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。我出生在中國西北的一個鄉村, 家境貧困。爸爸在外面承包一些小型的工程,修蓋樓房等; 媽媽是拜佛的, 在家耕田種地。我是家中的老二,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弟弟。
五歲的時候,患了腎結石。因為看病和醫藥費很昂貴, 所以在十五歲時,爸爸便送我去參軍, 希望能在軍隊裡得醫治,將來還可以當個軍官吧!在部隊裏, 軍醫給我的腎作了手術。當時軍醫院的醫療設備很差, 我躺在手術檯上差不多八個小時,醫生才把我腎內的石頭取了出來。 一個月後去覆檢,醫生發現我的腎裏面還有很多結石, 沒有完全清除,所以我的腎到現在還一直在痛。 在軍隊裡受訓時,因頭部受了傷,腦部神經受損,使我說話不流暢, 只可以慢慢的講。因為我從小就喜歡唱歌,所以在軍中學會彈吉他, 也寫了很多詩歌和散文在軍報上發表。感謝神,我雖然說話不流利, 但唱歌也很動聽,我相信這都是神的恩典。 我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便退伍回家。爸爸對我很失望, 沒想到我當軍官不成,又要回來加重負擔。在我退伍後的第二個月, 爸爸又送了我的弟弟去參軍。
弟弟被送走後,為了不想增加父母的負擔, 我把從軍三年所賺到的金錢中取出四十五塊後, 便把其餘的都留給了父母。我穿著退伍時的軍裝﹑背著吉他, 離開家鄉到了蘭州。在蘭州火車站買了一元錢的站立票,上了火車。 在火車廂內看到一個殘疾人在唱歌賺錢,於是我也在火車上唱歌。 但車上是不准賣唱的,如果遇到列車員查票的時候,便躲在廁所內; 實在躲不過的, 便被趕下車。那我就在月臺上等下班車,不管是開到那裏的火車, 我都跳上去,就這樣過了幾個月,終於從蘭州唱到了廣州。 到了廣州後,便去找工作。但那時候找工作的人特別多, 每份工都有十五天的試用期,只供膳宿, 不給工錢。我曾經試過做了很多份工,每份工都花了不少心思, 也吃了不少苦頭。每次試用期過後便被老闆藉故辭退, 連工資也沒有。後來我在一家皮蛋瘦肉粥店裡試工。 淩晨一時,從廣西來的師傅只是跟我說了一些煮粥的程式和方法後, 便躲在一旁睡覺。因為我沒有完全記著怎麼樣去作, 把一大盤的瘦肉和一大鍋的米都燒焦了。結果老闆就把我開除, 連住的地方也沒有了, 只好在廣州天河體育場的草地上睡了兩個晚上。 在天河體育場的地下通道裡, 我看到很多歌手把他們的包放在地上後,便在那裡唱歌。 來往的人們,會把錢放進他們的包裡,不到一個小時, 包裡便存了七、八十元。但是每天等著唱歌的人很多, 他們一個個的排著隊輪候,唱完一小時便離去。 我覺得這也是一個賺錢的方法,便決定加入他們的行列, 在廣州市唱歌賺錢。後來我彈吉他和唱歌的水準也漸漸地提高了, 開始在一些酒吧裡唱歌。那時我就有個計劃,不論是刮風下雨, 甚至是生病了,都要抱著吉他在唱, 每天也要在銀行的賬戶裡存下五十塊錢。因為我想存些錢帶回家, 養活爸媽,証明我不是家裡的負擔。
過了兩年,我便回到蘭州市。我是第一個在蘭州市的馬路邊、 地下通道抱著吉他唱歌的馬路歌手。因為蘭州市離我的家鄉很近, 很多親戚朋友看到我的時候,使我很尷尬, 因為他們不認為我是個歌手,而是一個乞丐。 於是在家鄉裏很多人都說:「新東在蘭州市作乞丐啦!」 我聽到那些話很難過, 便以「郝東」為藝名,開始在一些夜總會和酒吧裡唱歌。 為了追上潮流,迎合市場的需要,把自己包裝成一個鬈曲長髮、 戴耳環、戒指,掛頸鍊,穿著破洞牛仔褲的頹廢青年, 在臺上演唱當時的流行曲。在蘭州市慢慢地越唱越紅。 有了知名度後,很多大型的夜總會﹑酒吧和商演都來請我獻唱。 我便把存起來的錢,購置了一些音響設備,還組織了一個名叫「 動力拖拉機」的四人樂隊,天天流連在夜總會和酒吧裡。 除了唱歌之外,煙酒不離口,還故意酗酒把嗓子弄成沙啞。 因為我的脾氣很火爆,有時為了講義氣,常常與別人打架, 所以身上除了手術後的傷疤外,還留下許多與人打架的傷痕, 故此身邊也有很多酒肉朋友。當時的報紙﹑ 電視和電台都有關我的演唱採訪和報導。
雖然名利雙收,但我仍不感到滿足, 覺得還是活在一個自己未認可的狀態中。賺的錢比前多了, 我也捨不得花,除了給一些母親外,都把錢存起來, 希望能獻給父母,為要証明我不是家裡的負擔。
二○○三年初,樂隊中有一個與我關係最要好的夥伴。 我們除了在演唱時合作之外,很多時他也陪我去銀行存款, 因此他也知道我儲蓄了一筆錢。有一天,他把我帶到一個地下賭場, 跟他和其他三個人一起賭博。不到一個月, 我便把在那幾年間所存的錢,和樂隊演唱的收入,都全部輸光了。 在蘭州市租的房子也欠了兩個月租金,被房東趕了出來,無家可歸。 甚至連與我同居的女朋友,也跟那個與我最要好的夥伴跑了。 後來更因為沒有錢發工資,樂隊的其他三個夥伴便聯合起來, 把我的音響設備偷走了。 當我發覺被最好的夥伴欺騙﹑女朋友離棄後,極其難過。 感到人生又一次走到瓶頸、跌到低谷。不知如何是好? 便跑到一個朋友開的酒吧內,喝了很多酒。 正當我喝得醉醺醺的時候,碰見了三個人, 其中兩個人是以前被我打過的。他們看到我,便一言不發, 把我毒打了一頓。當我在蘭州市的一個草地上醒過來的時候, 已是第二天了。眼睛被血黏住,幾乎睜不開。頭也很痛,用手一摸, 連頭髮也沒有了。因為他們是從酒吧的二樓拽著我的頭髮, 把我拉到草地上去的。我滿頭滿臉﹑全身都是血淋淋的; 開過刀的傷口也痛得很厲害(連小便也帶血)。 四周的人對我視若無睹、很冷漠地從我身邊經過。我便找了個診所, 讓醫生用紗布在頭上包紮了一下。那時,我身無一文, 只好回老家去了。
剛進家門,爸爸坐在坑上看到我,像個乞丐一樣, 就馬上跑到院子裡找棒子去了,我轉頭就走。爸爸拿著棒子一面追, 一面罵:「你以前風光的時候,賺到錢也不給家裡。 現在弄得跟鬼一樣才回來,快滾吧!」他就把我趕了出來。 媽媽在後面追趕過來,給我塞了四十塊錢。 我便拿著那些錢回到蘭州市, 在以前賣唱的地下通道,像個乞丐一般坐在地上。
剛巧我的一個學生路過那裏,差點兒就認不出我來,便好奇地問:「 你怎麼混成這個樣子?」我回答說:「我現在流落街頭,無處容身, 什麼也沒有了!」他看到我狼狽的樣子,就帶我到他叔叔家那裏去。 他的叔叔是個檢破爛的, 住在一個非常細小﹑堆滿垃圾,放了一張兩格床的房間裏。 我的學生便請他的叔叔收留我,把我安頓在床的上鋪後便離去。 我躺在床上回想起從前參軍、退伍﹑流浪、街頭賣唱; 在酒吧和夜總會演唱、商演...等的經歷。 我也曾很風光的站在舞臺上演唱,接受歌迷的獻花、 台下有上千人的鼓掌。也曾接受電台、電視臺的採訪, 連新聞報紙都登了我的照片。如今卻一無所有,一事無成。
過了幾天,錢也用光了。 覺得活著沒有意義,就想到要從黃河跳下去結束自己的生命。 我雖然是個無宗教信仰的人,但即使要死,也要吃得飽飽的, 不想在陰曹地府挨餓。可我身無一文,只好抱著一把舊吉他, 回到蘭州市的地下通道唱歌,希望在那裡賺夠兩塊錢, 可以吃碗麵或什麼的,然後便可從黃河跳下去了。可是那天晚上, 雖然我頭上包著紗布,身上又血淋淋的。但經過的人們都很冷漠, 只投下鄙視的目光。我從下午六點唱到晚上十點,都沒有人給我錢。 (未完待續)
二○一六年六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