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!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 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,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, 可以得著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汙、不能衰殘、 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。(彼得前書一:三至四)
我出生在一個基督教的家庭,是第三代的基督徒。家裏有祖母、爸爸、媽媽、一個姐姐、兩個妹妹和兩個弟弟,我排行第二, 還有叔叔和阿姨都是和我們住在一起。 從小就在教會參加主日崇拜和主日學, 聽主日學老師講述聖經裏面的故事,就好像在聽神在說故事一樣, 卻不知道神到底是什麼?但隨著年齡的增長, 慢慢地真的認識這位又真又活的神。 記得小時候,就生活在一群非基督徒的社區裏長大。 因為我們是基督徒,家裡的每個孩子都被社區裏的人輕視, 他們都不願意和我們交朋友,還常常辱罵我們,說我們是「耶穌八」 。但是我覺得很感恩,因為我們是基督徒和他們不一樣, 我們是有盼望的人,是他們所沒有的。 從小家裏便很貧窮,在學校裡眼睜睜的看到同學們在吃零食, 而自己卻沒有,所以就很渴望和羨慕,要得到別人擁有的東西, 無論什麼,只要是自己喜歡的都會想盡辦法要得到。於是, 一有機會便去偷取別人的東西,慢慢地養成了偷竊的習慣, 結果就和認識的人隔了一堵牆,被別人鄙視, 可是當時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。直到十四歲的時候, 有一次偷了一位跟我很要好同學,也是我好朋友的零用錢, 結果被其他的同學發現了,那時,我突然覺得很羞愧, 害怕他們不理會我,不和我做朋友。 感謝神,當時聖靈提醒了我,於是便責備自己,為什麼要這樣呢? 從那天起,我就決定不再去偷任何人的東西, 誠心誠意地向神悔改認錯後,我的生命從此就改變了。 我的好朋友都知道我偷了他的錢,他卻沒有說什麼,也沒有責備我, 但我的心裏很難受和很不安,便想著要去把錢交還給他, 卻沒有勇氣,不敢面對自己的錯誤。過了幾天後, 心裏有一個聲音一直催逼我去向他道歉,把拿他的錢還給他。最後, 我終於鼓起勇氣,放下面子,把拿他的錢交還給他,並向他道歉, 說了一聲:「對不起!」 從那時起,我就更認真地下定決心,不再去偷竊, 要讓別人看到我的改變,已經和從前的我不一樣了, 也不會再讓別人小看我,堅持到現在,都沒有再犯過同樣的錯誤。 因為我沒有再偷竊,而別人對我的眼光亦有了好轉, 就不再鄙視我了。那時不知道那就是我的「重生」。現在回想起來, 直到進入神學院之後,才知道我真正的「重生」 就是從下定決心不再去偷竊的那一刻開始了。 感謝神改變了我,讓我對自己有了認識,知道自己已經重新得救了。 因為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 都變成新的了。一切都是出於神,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, 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。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, 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,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。」 (哥林多後書五:十七至十九) 在我上小學時,有一次參加培訓, 國外的短宣隊來到我們的學校探訪,短宣隊是台灣「基督之家」 的老師所組成,他們教導我們很多屬靈方面的真理和知識。那時, 第一次感受到老師對學生真誠無私的愛, 覺得自己也是一個被人寵愛的小孩子, 那一次被別人關心和愛護的溫馨感覺,讓我一生難以忘懷。 從此就有了一個異象、一個很清晰的畫面和意念浮現在我的腦海裏, 那就是將來長大之後,也要像老師們一樣, 把我最真誠和無私的愛分享給一些沒有人關愛和需要愛的人,例如: 那些貧苦無依和孤寡殘疾的人等。同時,受到聖靈給我的感動, 有了要進入神學院深造和畢業後做一個傳道人的意念, 這個意念也成為了我的理想。 在十三、四歲的時候,有一個星期六, 學校裏的老師邀請我們班上的同學和其他同學一起去參加「青年會」 的聚會。那天晚上有一位老師分享,說:「 我們所相信的神是守約的神,是會幫助我們的神, 所以你們可以向祂許願,祂一定會為我們成就的。因為聖經上說:『 耶和華啊,你的慈愛上及諸天,你的信實達到穹蒼。 你的公義好像高山,你的判斷如同深淵。耶和華啊,人民、 牲畜你都救護。神啊,你的慈愛何其寶貴, 世人投靠在你翅膀的蔭下。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, 你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。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, 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。』」(詩篇三十六:五至九) 聚會完了,我便在神的面前許願,說:「神啊! 我要在這個學期裏成績有進步,希望在班上考得第二名的成績。」 最後,經過幾番曲折和努力,在學期完結的時候, 真的拿到全班第二名的獎狀,那是我第一次經歷神的奇妙大能。 因為「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,他是神,是信實的神: 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,直到千代。」(申命記七:九) 真的很開心,知道這喜樂是從神那裏而來的。 從小學一直到進入神學院,還很清楚地記得那時候的感受, 覺得自己是一個無用、沒有知識和沒有能力的人, 可是神卻偏偏揀選了我, 相信神選擇我自然有祂的旨意要臨到我的身上。 原來人是多麼的渺小,自己什麼都不是,卻因著神的恩典, 將來可以成為別人眼中的老師,被人尊重,所以我當做的, 就是信靠主耶穌努力學習。 進到神學院之後,卻出現了以前不曾出現過的壞脾氣, 以前能忍耐的心,也慢慢地消失了。我在問自己:「 為什麼會這樣呢?」在更加認識神之後, 才知道原來之前自己也有這樣的壞脾氣,只是沒有發覺而已。 既然現在發現了,就要藉著神的恩典和帶領來改變。 相信這些都是神的美意,要我接受磨練, 而且還會讓我去發現更多之前沒有發現的缺點,提醒我要改善。 經過在神學院裏幾年的裝備,覺得我比以前更加成熟了, 更加渴慕神和用功學習祂的話語,與別人也能和睦相處。 看到很多需要被關心愛護和要向他們傳福音的人, 包括自己的親人和朋友。在音樂方面和待人處事上還需要更加努力。 在禱告中求神幫助和實現我的願望, 畢業後能在基督教會學校當老師,因為在得到老師的啟導後, 才會有這樣的理想,或是做一個傳道人牧養教會, 也希望母會能讓我回去事奉。我要好好地裝備自己, 能夠成為神所用的器皿,順從神的旨意和帶領去事奉神和榮耀神! 阿們! 二○二一年八月廿一日
無法下沉的罪 慈繩愛索
自亞當犯罪以後,人類就開始向上帝掩飾自己所犯的罪,以為只要把罪惡遮掩起來,就沒有人會發現,上帝也不會處置了。 不過聖經卻說:人遮掩自己的過失,是沒有效用的。 有一人沿著南海岸非法偷運一批煙草進入美國。 不料竟被海防巡邏艇盯上了,快艇全速向這條船開來。 那人在情急之餘,令手下的人快把那些煙草拋入海中, 並且揚起帆來,不讓巡邏艇看到他們的行動。 那人吩咐一個年輕人注意巡邏艇離他們還有多遠。 年輕人到船尾探視過後,匆匆向他報告:「老板, 那些貨物根本無法下沉。漂浮在海上,排成長長的一列。」 真是欲蓋彌彰! 就像那人一樣,我們也無法遮掩自己的過失。我們試圖把它們「 拋進海裡」,但它們卻仍在海面上漂浮著。希伯來書四章十三節說: 「無論那一種被造之物,都逃不過上帝的眼睛, 因為萬物在上帝眼中都是赤裸裸無所遁形的; 我們也必須向他有所交代。」不過我們一旦信靠替我們永活的基督, 上帝就全然饒恕我們,把那些「無法下沉」 的罪永遠埋藏在最深的海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