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,做你的寶銀。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,向神仰起臉來。你要禱告祂,祂就聽你,你也要還你的願。 你定意要做何事,必然給你成就,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。」( 約伯記二十二:二十五至二十八)
雖然我得到《聖經》的事,其實一天不到就被其他犯人發現,並報告給獄方了。但是監獄方面竟然沒有人來找我麻煩, 就好像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得到了一本《聖經》。
有一位在該監獄服刑已經十幾年的老犯人,很篤定的對我說:「完了,『反革命』(犯人們給我在獄中起的代號)份子, 你準備關小號(單獨禁閉十五天)吧!你敢在監獄裏看這樣的書, 膽子可真不小啊!我在這個監獄服刑十幾年了, 從沒聽說進來過這本書,也從沒有聽說有人敢讀。」
我當時倒也很坦然,回答他說:「關小號就關小號吧!反正已經坐牢了,還怕關小號。」既然如此, 後來我便乾脆非常坦然地公開的讀。事情接下來的發展, 真的有些出人預料,監獄方面竟然一直都沒有人來找我, 彷彿他們真是不知道我得到了一本《聖經》的事情。接下來, 先是有犯人調侃我,說:「看來『反革命』有特權啊! 讀這書居然沒事!」
後來,有一位和我同時進那個監獄,因詐騙被判十五年刑的犯人。自從這犯人入獄後,他的太太便開始去石家莊市一家教會聚會。 他向獄方公開提出,說:「我可不可以請家人給我送一本《聖經》 進來,像慶海一樣在空閒時間讀一讀?」
而獄方的回復是:「可以送進來,但是不允許給別人看,只允許你自己一個人看。」但是, 這完全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口頭指令, 我懷疑獄方在做出這樣的指令時,恐怕他們也根本沒有當是一回事。 因為我的《聖經》就不僅是我一個人讀, 那人拿到他的太太送進來的那本《聖經》就更不僅是他一個人讀。 甚至於後來接二連三有至少有十個犯人向獄方提出, 請那位犯人的太太送《聖經》進來,而且無一被阻攔。
接下來是另一個發展,關在那個監獄大約半年後,總算比剛進去時可以自由一點了。有一次, 我去在監獄內另一個區域,到服刑的同學那裏和他聊天( 就是我前面所提到因言論罪被判刑的那位同學),我說到我在讀《 聖經》,並且告訴他閱讀後的體會。他大為驚訝! 因為他也認為監獄裏肯定不會讓囚犯讀《聖經》, 而且他在入獄之前也同我一樣沒有途徑讀到這本書。於是, 他請求我把那本書借給他讀一讀。於是, 我托一位獄友偷偷地把我的那本《聖經》帶給他。 後來,他在早我一年多出獄,便馬上受洗成為一名基督徒。
十幾年時間過去了,坦率地說,我至今還有一個道理是不能明白的,即二○○○年前,我有人身自由時,雖然一直尋找, 卻長期沒有得到上帝讓我閱讀祂的話語的祝福; 反倒是在我失去自由進入監獄後,卻很快便得到上帝的這一個祝福! 而且,這似乎就是上帝在我生命中一個刻意的安排。 一九八五年我給良友電臺寫信請求一本《聖經》時,差點就進監獄; 當我真的得到第一本《聖經》時,竟然恰恰就身處在牢獄之中! 雖然不明白這其中的道理,但我卻信這是神要藉著我在監獄裡, 啟動傳揚福音的計劃,所以我要把這個奇妙的經歷寫下來,因為「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,求告衪的名,在萬民中傳揚衪的作為! 要向衪唱詩歌頌,談論衪一切奇妙的作為!」(詩篇一○五: 一至二)我知道從我的這個經歷, 最起碼人們應該可以得到兩個啟發:
首先,雖然對於有些人,尤其生活在傳統基督教世界的人來說,得到一本《聖經》看起來是再簡單不過的事, 但對於當時生活在中國大陸的人來說,卻並不一定很簡單。 即使是生活在當下中國大陸的人,也是如此。 對於其他生活在如穆斯林國家的那些人來說, 恐怕就是一件更艱難的事。雖然當下已經是二十一世紀,然而, 想辦法讓每個人都能有機會讀到《聖經》, 依然應該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該努力的一項工作。
其次,看看在我得到《聖經》的整個歷程中,都是什麼人在做上帝的福音使者吧! 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的中國語文教師、「香港良友電臺」 的廣播和刑事犯。在這些人裏面,除了「香港良友電臺」 是理所當然的福音使者,你會認為上世紀八十年代的中國語文老師, 能在課堂上成為福音使者嗎? 你會認為一個刑事犯可以成為福音使者嗎?
而且更不要忘記,那時我還是一個也是囚犯的人,在得到《聖經》之後,通過大膽公開閱讀的行為, 事實上也做了在監獄裡的其他許多人的福音使者。所以, 每個基督徒在傳播福音這個大使命上,真的都不應該妄自菲薄! 要積極參與才可。 (原文曾發表於二○一四年十二月《海外校園》)
二○二一年七月十日 身心靈得安慰 郭李由好姊妹蒙恩得救見證分享
凡敬畏耶和華的,無論大小,主必賜福給他。願耶和華叫你們和你們的子孫日見加增。 你們蒙了造天地之耶和華的福。(詩篇一一五:十三至十五)
在二○一四年,第一次進入紐約華人宣道會。當時我的家庭發生很大的變故,我的先生遇到交通意外而喪生。 因為我的長子經常在教會聚會,教會裏有很多弟兄姊妹關心我們, 他們很熱心幫助我們辦理先生的身後事。喪事後, 兒子特別安排我的住宿,免得我獨自一個人留在家裡胡思亂想, 又安排許多機會接待我的未來親家和我一起參加教會的主日崇拜、 查經班和小組聚會等。當時,我感受到基督徒的愛心, 他們不介意我家人的離世,也樂意接納我們,使我感到很安慰。
一九九八年,弟弟申請我們一家四口從香港移民到美國。來美後,居住在紐約「中國城」,孩子因此而接觸到「角聲佈道團」, 他們在哪裏學英語。我們開始對基督教有些認識, 也得到基督徒的幫助。那是我第一次進入基督教的教會, 以前我在中國大陸和香港,都從來沒有到過教會。感謝主,我在二○ 一九年接受浸禮。
在未信主之前,覺得自己很平凡,有一個家便覺得很滿足。信主之後,回想前半生,自幼家貧,父母沒有錢維持生計, 便離開家人,從中國大陸先到香港謀生。一九六二年年, 我很順利地偷渡成功到香港,入讀夜間學校數年後, 便到製衣廠工作。 結婚後,在一九八五年產下第一個孩子,雖然是難產, 但孩子卻活下來。一九八八年, 當我懷孕五個半月就產下第二個兒子,他出生時,體重只有一磅多, 要在「氧氣箱」裏幾個月,才可存活。他的成長時期,身體很孱弱, 住醫院多過在家裏,但他很聽話也很乖巧,我當時臨急抱佛腳, 什麼偶像也拜,因為心靈實在需要一個依靠。現在一切都過去了, 我只相信耶穌基督,祂陪伴著我和保守我,二兒子已三十多歲, 身體也很健康。
自從先生因交通意外離世後,有一段時間我的身心靈受困擾,情緒很低落,要定期見精神科醫生和接受心理輔導。 隨著光陰的過去,靠著神的恩典和信靠祂,我去教會參加聚會, 學習神的話語,行神的路,做神所喜悅的事,常常讀聖經和祈禱。 現在我的身體健康,精神也很好,不用吃藥也可以睡得安穩。因為「 神有大能,並不藐視人,祂的智慧甚廣。祂不保護惡人的性命, 卻為困苦人申冤。祂時常看顧義人,使他們和君王同坐寶座, 永遠要被高舉。」(約伯記三十六:五至七)
感謝神,賜給我一個兒媳婦和一個乖巧的孫子。我相信,一直都有主的同在和帶領,才可以渡過艱辛的日子。 現在我認識了神,只相信耶穌基督與我同在,在永遠陪伴著我, 保守我。感謝主的恩賜,求主繼續保守和帶領,直到見主面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