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說:「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因為凡祈求的,就得著;尋找的,就尋見;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」(馬太福音七:七至八)
一九六五年,我出生於中國北方的農村。那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非常特殊的「唯物論」時代,一個穆斯林(回教徒)都要被強迫養豬、吃豬肉的時代,一個幾乎消滅了任何傳統宗教(包括佛教、道教、回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和民間信仰)的時代。所以,我的童年和少年,都是在一個幾乎沒有任何傳統宗教思想影響的社會環境中渡過的。
一九七八年,整個中國社會開始緩慢的出現一些變化,比如恢復了高中考試,而我也在次年開始進入高中學習。三年的高中學習期間,值得回憶的事情很多。其中的一件,就是我的語文老師曾經在課堂上講過這樣的一句話,他說:「西方文化有一本書叫《聖經》,不用說它本身的文學價值是非常之高,西方國家有許多著名的文學作品也都與這本書的內容有關,你們今後有機會的時候,一定要讀一讀。」那是我第一次聽說《聖經》這本書,但是當時只認為那是一本文學書籍。
高中畢業後,我迎來個人命運的第一次大改變, 考進了一家財經學校學習,成功擺脫農村戶口的賤民身份。財經學校畢業後便進入一家國有銀行工作,就更是讓我的身份「提升」了。這時,我有了工資收入,有了屬於自己的積蓄,然後做的第一件事,便是買一臺屬於自己的收音機,因為那是一個貧窮農村少年的最大夢想。
有了收音機,我便有了人生第一次與《聖經》的接觸, 通過收聽電臺廣播來接觸。一九八五年,一個非常偶然的機會,我突然收聽到基督教「香港良友電臺」的廣播,從廣播中知道了《聖經》是一本關於宗教信仰的書籍。只是由於廣播的收聽效果真的不是很好,這使當時的我無法找到堅持收聽下去的理由。不過,那時我的心中興起了一個盼望,就是能夠得到一本《聖經》。
因為從廣播中知道,只要寄一封請求信到「香港良友電臺」,就可以獲得一本免費的《聖經》。當時,這個消息對我而言,真是一個大好的訊息,於是我便寫信給良友電臺,希望可以獲贈一本《聖經》。我不是貪小便宜,而是因為那時根本不知道,除了那一條途徑,我還可以通過哪一種途徑得到《聖經》?更不要說我在這裏談的是一九八五年的事,即使在今天的中國,恐怕還會有許多人有我當年同樣的苦惱。因為當時中國的書店是不允許公開出售《聖經》的,而中國的基督教會又大都是「地下」的家庭教會。 不過,我於一九八五年發出的那封信有如泥牛入海,沒有任何回音。大約十年後,我才得知那封信差點給我惹出麻煩。因為那時我已經成為我工作的銀行內,受到尊重的老資格員工。有一天,在監察室工作的一位同事開玩笑般地問我道:「你在十年前,是否給香港寫過信?」我聽了根本沒有即時立刻反應過來,因為關於十年前那封信的事,早就忘記得一乾二淨了。
接下來,那位同事告訴我,一九八五年時我給「香港良友電臺」發出的那封信,根本沒有被寄出,而是直接被送到本地警方,我並曾因此遭受到暗中監視和調查。還好我當時剛好二十歲,只是一個畢業一年多的學生,家庭背景也非常簡單,所以最後被放了一馬。
到了一九九六年,我在讀梁漱溟先生寫的《東西方哲學及比較》時,再次有了找一本《聖經》來讀的嚮往。因為他在書中提到了世界三大文明體系,即中國文明、印度文明和西方文明。那麼,是否接受梁先生的分析?就需要自己首先要對他講到的各個文明體系有一些瞭解和認識。然而,我依然找不到獲得《聖經》的途徑。
二○○○年九月,我迎來個人命運的第二次大改變││那之前的兩年多裏,因為互聯網的出現和應用,我找到了接觸中國之外的華文媒體的途徑。於是,我在香港、臺灣和新加坡等地華文媒體發表了一系列批評中國政府的文章,並且為我的一位因為「言論」入獄的同學進行了呼籲。於是,我作為犯了中國互聯網時代「言論罪」的第二例,被判刑入獄四年,而且被剝奪政治權利三年。
在被捕後等待審判的日子裏,我被關押在河北省滄縣公安局的看守所,受到還算文明的對待,被允許閱讀從家裏送進來的一些書籍。這時,我把已經買了兩年,一直沒有讀過的《論法的精神》這本書,認真地讀了兩遍。該書有些章節就宗教對社會政治的影響進行分析,也正是通過這本書,我對基督教文化開始產生了模模糊糊的認識。
後來,多次對主內弟兄姊妹分享,別人有四部福音書,而我有五部,這第五部即是指《論法的精神》。因為正是這本書,基本上奠定了我要歸入基督的理念。當然,也必須承認,我那時的想法,不過是對《論法的精神》一書所分析的「基督教」這一「宗教」有好感,覺得那是改造社會、改造文化的最好選擇,而與我個人獲得重生的生命這一最為重要的問題無關,那時我甚至還不知道這個道理。
二○○一年,我的案子已經二審終結,從看守所出來,被關進了河北省石家莊北郊監獄。因此生命中第一次接觸到基督徒,也是第一次讀到了《聖經》。那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,我剛剛被送到監獄時,照慣例,要進到「入監隊」接受監獄生活培訓。因為我是「文革」後時代變得有點稀有的「反革命」,所以我就成了同寢室服刑人員共同「採訪」的對象。
「採訪」可謂無所不包,基本上沒有什麼禁區,其中便包括問我看過什麼書?以及渴望閱讀什麼書之類……等。當被問到渴望閱讀什麼書時,我當然回答他們?:「我很渴望能夠閱讀《聖經》。」而當我一說到這件事,有一個人馬上表態,他是個基督徒,是我生命中交往到的、甚至可以說是我遇到的第一個基督徒,他說可以嘗試一下能否弄到一本《聖經》給我。
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,那位基督徒真不是個好基督徒。他是因為「私開發票罪」被抓去坐牢的,而且他在講述自己以前的生活時,明顯透露出他曾對妻子不忠。不過,顯然他真的很迫切地要為我的願望提供幫助,事實上他也真的在大約三個月後,便完成了我的願望。他把我的需要告訴每個月都會去監獄探望他的一個教會牧者,監獄裏有人想讀《聖經》。那牧者在第二次去看他時,便帶了一本《聖經》給他,然後他把那本《聖經》送給我了。
我在這裏講得簡單,其實這件事整個的過程真的不簡單,甚至可以用「膽戰心驚」來形容!那位基督徒獄友的牧者之所以能將《聖經》送給他,是因為那位基督徒在監獄裏有一位親近的、很有權力的官員照應,這使他成為有一定「特權」的犯人。即便如此,當時他的牧者也是偷偷地把《聖經》帶去給他,而他在把那本《聖經》送給我時,更是偷偷地進行的,並且一定要我向他保證,如果不幸被獄方發現,而獄方追查《聖經》的來源時,我不能說出是從他那裏拿到的。
雖然那位基督徒是偷偷地把《聖經》送給我,我當然要仔細地閱讀,但是因為獄方安排有其他犯人專門監視像我這樣的「反革命」分子,所以,即使我讀《聖經》的時候也要很謹慎小心,儘量避開有其他犯人在場的地方。其實一天不到,就被其他犯人發現我得到一本《聖經》的事情,並且立即報告給獄方了。
(未完待續)
二○二一年六月廿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