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12 June 2021 13:22

神領我遠離患難 緬甸聖道神學院濮玉廣同學重生蒙召感恩見証分享

   願惡人的惡斷絕,願你堅立義人,因為公義的神察驗人的心腸肺腑。神是我的盾牌,他拯救心裡正直的人。神是公義的審判者,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。(詩篇七:九至十一)	
從我剛開始吸毒說起吧!在學校畢業後的第二年,便學會了喝咳藥水作為鴉片煙,那時候才十八歲。近這幾年,我又吸四號(高純度海洛英)甚至是注射毒品,吸毒已有十七八年之久。在這期間,早已厭倦了沉溺毒海的生活,我曾在家裏嘗試過戒毒很多次,但都沒有成功。
  家裏沒有一個是基督徒,甚至連整個家族都沒有。他們都是供奉天地神佛和拜祖宗的。我就是什麼都不信的「無神論」者。在學校讀書時,老師也教導我們不要迷信。離開學校後,又常在中國與緬甸的邊境上生活,雖然也受到朋友們和中國民間信仰的影響,但我仍是一個無信仰的人。   
二○一四年的年底,對自己的前途已死心了,就去找以前的一個同學,聽說他在信耶穌之後,便戒掉了毒癮,已經有七八年了。當時,還不知道「福音戒毒」是什麼一回事?那同學熱心地介紹我去「老街戒毒所」。很不幸到了哪裏剛有一個月的時間,因為戰爭爆發,戒毒所停辦,不能再開了。我又轉到去另一間戒毒所,在哪裏學習了幾個月之後,就決志信主,緊接著的一個月後便受洗了。
  那時,每個主日也沒有到教會去參加崇拜,只是做個掛名的基督徒,心裏還在懷疑是否真有一位上帝?甚至在聖經《創世記》裏所記載的內容,一點也不相信。我之所以信耶穌,只是喜歡耶穌教化人的方式、在教會聚會和唱詩歌,還有就是基督徒的心態和言行。又看到基督徒對生活很樂觀,為人和氣又謙卑,所以便決定一生都要跟隨主耶穌基督。但這跟信耶穌的實質是沒有關係的,認為自己能單純的相信、敬畏和順服神,那麼戒毒也就會成功了。
  受洗後不到一個月,就離開了戒毒所,在家裏呆了三個月,我又再吸毒,沉溺於毒海的深淵裡。過了一年後,又進入「仰光戒毒所」,在哪裏學習了幾個月,對基督的信仰觀念有點改變。每天都一個人安靜地祈禱,犯錯時也經常自責,但是覺得仍不夠,需要進到神學院深造,對神有更多的深入瞭解,更多的學習神的話語,我相信能在那裡可重拾信心,得到更多的福分,更希望在神學院中能夠把自己的品格和身體鍛鍊起來,也會毫不猶豫的事奉神。
  如果說唸神學是有聖靈引導的話,那我應該也是受到聖靈的感動吧!但是卻好像沒有被神呼召的感覺。在進入戒毒所五個月之後,就到外地打工了。但是五個月後,我的想法改變了,真的下定決心要進神學院學習,加強信心和裝備自己。也許有些人會說:「加強信心和裝備自己事奉神,不是一個目的。」但我認為只要對主耶穌有信心,就會順服祂。
  進到神學院之後,有很大的改變,那就是我從不信神到願意委身事奉神。進神學院的意願,真的沒有讓我失望,有些人會這樣說:「如果你不清楚神的呼召,就不要進神學院。」我不贊同這話。在神學院裡,從早到晚都在上課,專心聆聽和學習宣講神的道,如果這樣都不能使人有身心靈的改變,那怎麼能在短時間內給人傳福音,所以進神學接受裝備,是我這一生中最明智的選擇。
  雖然不能阻止毒品的氾濫,但我可以分享自己戒毒的經歷,幫助那些沉淪在毒品深淵中的人,讓他們脫離毒品的綑綁,有新的生命,可以重新做人,有永生的盼望。別人讀神學是因為要服侍神和愛人,我讀神學是先要認識神,經歷神。本來我只打算讀一年神學之後,就出去做事賺錢的,可是過了一年之後,覺得對神的信心還不夠,還要繼續研習。
  兩年下來,原本不喜歡做傳道人的,現在反倒想做一個傳道人,而且一定要成為一的傳道人,覺得這才是自己人生的方向和人生的價值,所以我現在無論什麼都努力學習,做什麼都要合乎神的心意,將來才可以在多方面的服侍神。
  我希望領人歸主,尤其是我的同路人(吸毒者),而最重要的是領我的家人信主,因為「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」(使徒行傳十六:三十一)。又「我要舉起救恩的杯,稱揚耶和華的名。」(詩篇一一六:十三)我願家人也蒙福,接受偉大的救恩,認識獨一的真神。又「我們在一切患難中,祂就安慰我們,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。」(哥林多後書一:四)讓我裝備好了,自己的生命也有美好見証的時候,便可以去安慰那些遭受各樣患難的人。
  我對牧養教會有負擔,很想做一個牧者,所以我一直在教會裡觀察和學習牧師和傳道人怎樣牧養教會。我在戒毒所認識耶穌基督,也當感恩回到戒毒所,幫助吸毒者戒毒,所以倘若神許可,我想兩方面都兼顧,牧養教會和在戒毒所服事。不知道畢業後神會怎樣安排?只願意順服神的保守和帶領。   願頌讚歸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,就是發慈悲的父,賜各樣安慰的神!(哥林多後書一:三)
因著信	
 何李慧琪姊妹感恩見證分享	
「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」(羅馬書一:十九至二十)
我從小在一個信奉佛教的家庭長大,一家人的關係非常親密。我的童年是在一個很開心滿意,無憂無慮的環境下度過。後來,我們一家人移民來美國之後,一切都變得不同了。
父母因為環境的變遷,他們每天都忙於為生活奔波勞碌,而我也因為難於適應陌生的環境和語言文化的差異,性格變得沉默和內向,對身邊一切所有的事失去興趣,也不在乎。每天好像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裏,直到父母下班回家,才有一點生機。
有一次,在偶然的機會下,媽媽的一位同事邀請我和妹妹去參加一個教會的聚會。在萬分不情願和不好意思推卻的情況下,我就和妹妹很勉為其難地參加了這個聚會。在聚會裏第一次體驗到基督徒之間的愛,他們願意為他們所相信的神,付上的時間和愛心而非常感動。
自從這次聚會後,我便一直繼續每星期參加他們的聚會。基督徒之間的關懷和愛心,使我感受到這位神的偉大。後來,我在一次教會的佈道會裏,受到聖靈感動,回應牧師的呼召,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而悔改,決志信主。後來,受洗歸入基督門下,成為神的兒女。
自此,我在參加教會每週主日的敬拜、主日學、查經班、其他活動和團契小組聚會等,使我更加明白及瞭解這位創造宇宙的獨一真神。因為「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」(羅馬書一:十九至二十)
自從信主後,我找到自己的方向。過去的孤單感和內向,也因著有神的愛,而變得喜樂。「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,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,如經上所記:『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』」(羅馬書一:十七)因著信,我清楚自己已有永生的盼望,使我面對人生更加積極和充滿喜樂。
二○二一年六月十二日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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