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(太16:24)
我是1993年來美留學。那時我在國內一個月的工資只有100-200元人民幣,而我的妹夫是日語翻譯導遊,工資以外的收入很高。他慷慨地送了我一張,我要好多年不吃不喝,才買得起的到美國的機票。他說:「你就去美國發一發吧。」就這樣,我抱著「發一發」的希望,來到美國新澤西州州立大學,攻讀藥劑學士學位。沒幾天,就有人邀請我去參加他們周五晚上的基督徒聚會。
我是信科學的,不信神,去那兒幹嘛?所以我就回答邀我的弟兄說,「我不信神,就不去了吧。」弟兄說,「不信沒關係,你可以認識很多人。」這倒不錯,初來乍到,多認識一些人倒是挺好的,所以就去了。
聚會一開始,大家唱詩讚美神,又唱神高坐在寶座上…我要敬拜你…。心裏一陣反感,這不跟文化大革命時高唱毛主席萬歲、萬萬歲是一樣的嗎?開始查經了,沒讀一、二句,我們幾個新來的,就與基督徒們辯論起來。我們說沒有神,他們說有神,剛開始幾次聚會,都是這樣。沒讀幾句聖經,大多都在爭論。不過我還是繼續參加聚會,因在RUTGERS那種地方,沒有車是非常不方便的。基督徒很熱心,開車帶你辦這辦那,購物買菜,所以,不好意思回絕。
時間久了,因弟兄姊妹們總是講到生命的問題,聖經所說的主要內容也是有關於生命的問題,不知不覺中,漸漸地沒有了辯論的勁兒,反而開始思想生命的意義了。
這就勾起了我童年的一段回憶。我的父母是最早的一批上山下鄉的知青,下鄉是到當時浙江省最貧困的地區,我與妹妹留在杭州由爺爺奶奶撫養長大。當時我們五個家人(還有曾祖母),就住一間大約 十八平方米的木屋,吃喝拉撒都在這小屋裏。
大約七、八歲的那年,突然,曾祖母患食道癌過世了。簡簡單單的辦喪事 守夜到淩晨,天未亮,大人們把棺材往大板車上一放,就拉走了。
我站在門外,眼看著大板車消失在黑黑的夜幕中,心裏一陣寒意,阿太難道就這樣沒了…?一個每日生活在一起的人,就這樣永遠消失了?做人有什麼意義呢?接下去的幾個夜晚,才七、八歲的小男孩失眠了,死亡的陰影籠罩著他,對人生的意義一點找不出答案,最後甚至想:要是爸媽不把我生下來就好了,就沒有這些煩惱了。
後來,慢慢地我不去思想死亡的事了,因為,人人都說「生老病死,自然規律。」想它幹嘛呢?小時候想出來的生命意義,是為社會為人類做貢獻。到讀大學時,生命的意義變成了為己為人。等碩士畢業時,「為人」已經從生命的意義中消失了,人活著就是為自己。
我是抱著這樣的心態來美國留學的,雖然小時候立志要當個科學家造福人類,但是,等到真的從中國藥科大學碩士畢業後,有了知識,又有了一點本領後,早就把造福人類的志向拋諸腦後,一心只想往賺錢奔,原有的一腔愛國愛民的熱血,也被“六四”的坦克碾得幾乎沒了蹤影。
一直到參加了查經班,才又引起我去思考生命的意義。慢慢,我開始相信這世界是神創造的,最受啟發的是一個弟兄打的比方。他說:「你看這幅畫,在這畫中你能找到畫家嗎?雖然你在畫中找不到畫家,但你卻相信這畫是由畫家畫的。同樣,你看這世界,我們怎能說在世界中找不到造物主,就沒有神呢?」通過弟兄姊妹的幫助,心裏的疑惑逐步得到了解答。比如進化論,科學與信仰的問題等等。我們從小受的教育,就是生命是進化來的。我們都把達爾文的進化論當作科學事實,篤信不疑。
來美國後,才知道進化論只不過是一個學說,是一種假設而已,根本沒有直接的證據。連達爾文本人在《物種起源》一書中也坦白,他自己無法接受眼睛是進化而來的說法,因眼睛的結構太奇妙了。事實是,我們身體的哪個器官不奇妙呢?《聖經中的創世記》描述神創造萬物,反復強調了萬物“各從其類”。人就是人,猴子就是猴子。不認榮耀全能的永生之神為自己的生命之主,卻願認猴子為自己的祖先,太無知!來美後,更讓我大吃一驚的是,居然現代科學的奠基人多數是信有神的,牛頓、愛因斯坦等都是,原來科學與信仰是不矛盾的。好了,我相信有神,夠了吧!然而,弟兄姊妹勸我不但要相信有神,更要相信並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救贖,同時要讓神成為我生命之主。這我心裏就不願意了,我好不容易來到美國,為的就是要實現「發一發」的美國夢,好好享受人生,放棄自我?一切聽神的?我不幹。人就是這樣,喜歡享受罪中之樂,不願拋棄各種私欲,不懂得要回復神造人時,公義良善的榮美形象。無數的“基督徒”以為受了洗,有了天國的門票,就可一如既往地去追求世界。夢想著天上地下雙贏!錯了 ,《聖經》教導我們說:「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;因為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體的情欲,眼目的情欲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,唯獨遵行神旨意的永遠長存。」當時的我愛世界,捨不下種種情欲,從那時開始,我逃避,不願接受神為我生命的主。可是,神很憐憫我,硬是把我抓了回來。
1993年年底的時候,我參加了一個福音營。有一天晚上,我問弟兄姊妹們,「為什麼聖經中的那位才是真神,而其他的不是真神呢?」弟兄姊妹們沒有回答我的問題,只說:「我們為你禱告吧,求神給你一個印證。」七八個人就一起為我禱告,求神親自給我一個印證。第二日,牧師講道結束時,要我們一起唱岳飛的《滿江紅》。牧師說他對歌詞略作了改動,大意是中華民族為什麼幾千年來災難深重,“六四”還血撒天安門,就是因為不認識真神。當這歌一開始唱的時候,我放聲大哭,一直哭不停。二三百人的會場,別人在唱歌,只有我哭的停不下來。這一哭,神讓我明白了幾個道理。
首先,我不是要做自己的主嗎?我連哭都無法控制,怎能做自己的主呢?明日發生什麼,我知道嗎?我自己能做主嗎?其次,“六四”時,我一腔熱血要救國救民,要求言論自由反對腐敗。可是,我若坐在官位上,不照樣會貪汙腐化魚肉百姓嗎?我是個罪人!從我生下來,我自己都無法救自己,怎能救別人呢?我決志信主了!但人很沮喪,因為感覺神被打敗了,我是迫不得已,只有信靠他。
可是,幾個月以後我在若歌教會受洗時,卻是非常地喜樂。因為這一洗,寶血洗凈了我一身的汙穢,我是新造的人了!回想自己,過去是多麼的骯臟汙穢:賭博,行賄,說謊,淫亂,驕傲。我多麼需要重新做人!感謝神!他給了我重生的機會!我真的非常喜樂!雖然我從小就一直是「三好學生」,獎狀更是厚厚的一疊,校內校外都說我是個好人;可是認識了神,我才知道我有各種的罪性,犯了各樣的罪。驕傲,自以為是。
未婚同居,讓我的女友(後來是我的妻子)人工流產二、三次。殺人哪!而且是自己的兒女!我放縱情欲,三次與不是自己的妻子上了床。為了讓政府允許我來美留學,我給有關官員送禮送錢,我常常打麻將玩牌,一身的罪孽深重啊!,罪該萬死(下地獄)。感謝神,耶穌的寶血把我的罪洗凈。使我不致滅亡反得永生!感謝我的救主耶穌!
從初次參加聚會到決志信主到受洗,總共才九個月。信主的過程雖不長,跟隨主的過程卻是漫長的,是一輩子的事。
我知道一個信徒的一生,就是要捨己、跟隨主,走十字架的窄路。因為主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」這是我最愛的經句,也是我一生要學習的功課。從今以後,乃是為主而活。要把自己的肉體連同肉體的情欲釘在十字架上,不再只追求自己的夢想。捨己,同時也是要把時間精力金錢用在聖工,傳福音上,幫助無助貧困的人。
信主這十幾年來,神一直在磨練我,讓我經歷了不少信仰旅程的艱難曲折,乃是要我成長老練,神一次一次地煉凈我,清理我內心的骯臟,要我成為聖潔。祂不斷地雕琢我,要除去我品行上的各種醜陋,最後希望我能越來越有他榮美的形象。經歷了許多次神的管教,也經歷了許多次神的保守,許多次,神大能的手,親自介入我的生命歷程之中,我知道,耶和華是又真又活的神,是唯一的神,是聖潔的神,是公義的神,是慈愛的神,是獨行奇事的神,我願一生捨己跟從祂.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