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牧師歷任中國佈道會台中思恩堂、香港聖道堂和西雅圖證道堂牧師。現任溫哥華聖道堂主任牧師,是神所重用的忠心僕人,也是大家敬愛的牧長。
楊:孫牧師,您好!
孫:您好!
楊:就我們所知你所牧養的聖道堂在加拿大溫哥華,目前是北美最大的一個禮拜堂。
孫:也許可以從硬體方面來說,是比較大一點。
楊:是,這在世人面前也是一個很榮耀神的見證,因為有這麼美輪美奐堂皇的禮拜堂,真是可以榮耀神。
孫:主要是神的恩典。
楊:請問牧師,聽說當初您到溫哥華開荒設立教會,開始時只有兩個家庭。
孫:一點也不錯。
楊:發展到現在成為北美最大的禮拜堂,而且聚會的人數一千多人。這中間,我們相信必有神奇妙的帶領,可否與我們分享這見證。
孫:這要從26年前開始,神有感動也有帶領,讓我從西雅圖到溫哥華做拓荒的工作。那時只有兩個家庭,我們就借用一個禮拜堂, 借了禮拜堂以後,就慢慢看見神的恩典,我們從下午的聚會,轉到另一個教會借給我們主日學用的副堂做早晨禮拜。過了若干日子以後,神的憐憫,聚會人數漸漸的增多了,也帶給當地教會的不方便。因為大家有泊車的問題。所以我們就拼命的禱告,求神給我們預備一個較大的地方,能夠上午做禮拜。很奇妙的,有一個德國人的教會,講德國話的弟兄姊妹,他們買了一個禮拜堂,早上不做禮拜,晚上才做禮拜。這正是我們最合適的,而且那個教會也相當不錯,所以我們就把它租下來,租下來後,逐漸地因為他們都是老人家,慢慢有人離開了,有人歸天了,人數越來越少。他們就對我們說,如果他們要把它賣掉時,就讓我們有優先的權利購買,結果果然我們就把那個禮拜堂買下來。當時買這個禮拜堂只有五萬四千塊錢,相當便宜。那是神的憐憫,慢慢的,我們的人數越來越多,到了1989年時,我們兩堂的聚會差不多有五六百人。
楊:哇!真的很快,感謝主。
孫:對,那時就不夠用,我們開始有一個建堂籌備委員會,當時盼望能買一間現成的禮拜堂,因那比蓋一個禮拜堂要容易太多了。我想您也知道後來溫哥華地皮和房屋越來越貴,要找一間較大的禮拜堂實在是不可能,所以我們就為了地皮一直找來找去,首先,我們看到現在我們用的這個禮拜堂,就去問地皮要多少錢,那是4畝地,要二百五十萬加幣。二百五十萬對我們而言是天文數字!那時我們手裡只有三十萬塊錢,二百五十萬太貴了,所以就放下。後來聽見有一個地方是政府賣出的,差不多要九十多萬,這是很好的一塊地,一畝半,於是我們就禱告。我們求神給我們印證,看是不是神要我們買這塊地。得到長執會的同意,我向弟兄姊妹報告,如果在六個禮拜當中,弟兄姊妹信心奉獻能達到80萬,我們就要把它買下來。那是1990年,6月18日我要到台灣去講道,6月17日是禮拜天,在六個禮拜當中,如果弟兄姊妹的信心奉獻能達80萬,我們就準備要買地。第一個禮拜,感謝主,弟兄姊妹很熱烈的,有十八萬元的愛心奉獻。第二個禮拜,差不多七、八萬,再加上第三、四、 五個禮拜,一共是四十幾萬,一般來說是相當好了,但四十幾萬距離八十萬元,仍有相當的差距。我對長執會說,大概是不可能了, 因我這個大嘴巴,已經對他們說,如果沒有八十萬塊錢,我們把所收的奉獻現款、支票都退還給大家。到了第六個禮拜,第二天我就要到台灣了,那天神感動我,讓我講了一篇信息,講完之後,我告訴弟兄姊妹,如果今天收不到八十萬塊錢,我們就把所有的錢全部退還給你們,那我們購堂購地就延後再決定。但神很奇妙,那天主日崇拜結束後,我們的執事會主席在三樓與一班弟兄姊妹在數錢, 數 完之後,他從三樓下來地下室找我。他一邊笑著說:「孫牧師啊!77萬,你看怎麼樣?」我說:「弟兄啊!我已經講好八十萬啦!怎麼辦呢?」不過我心裡一直說感謝主,他告訴我這個數目77 萬之後,他就上去了。那個時候我正和一位李弟兄在講話,我說: 「李弟兄啊!我明天要到台灣去,你可以給我幾張名片,若是有甚麼人要移民的話,我可以介紹給你。」因為他是一位很好的弟兄, 就是我講的那位做律師買大房子的弟兄,他說好。之後他就回去了,那時聚會已散,我仍留在地下室,他回家不久,又返回,他把名片遞給我,對我說:「孫牧師,今天我忘了信心認獻了。」我說:「很好。」我不敢說你要奉獻多少呢?他自己說:「二萬塊錢。」現在加起來有79萬。79萬已經很不錯了,我心裡感謝主,但我仍說,沒有80萬還是不行。我已經奉獻一萬塊了,如果我再奉獻一萬塊,那就到達80萬,可是一萬塊錢對我來說是太多,我已經盡我所能的奉獻了。當林律師走了以後,忽然間有人敲門,我把門打開後,見到的是一位醫生的太太,我說:「楊姊妹,妳怎麼來了?」 她答道:「孫牧師,我們回去之後,我與我弟兄說,我們奉獻一萬元太少了,再奉獻一萬吧!」
楊:感謝主,真是神預備的。
孫:就是這個樣子,你聽起來可能覺得是件很巧的事情。但這件事對我而言,實在是經歷了神是何等信實的神!當楊太太離開後, 來了一通電話,是另外一位牙科醫生,他說:「孫牧師啊!我好久沒來作禮拜,因為我們有一個小baby,聽說最近在信心奉獻,我也想奉獻五千塊。」所以在6月18日回台灣之前,我心裡面真是充滿了喜樂,神所賜給我們的,實在是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。當我們要向政府買這塊地時,才發現那是99年租約,也就是說是租的,而且租約上,市政府說以後不能再續租,所以我們覺得還不是太好。 奇妙得很,第二年,我們看見從前要價250萬塊錢的那塊地掛出了要出售的牌子,我們就和一些從事地產經紀的弟兄一起去問。一問之下,發現價錢忽然落了很多,降到163萬,這怎麼可能呢?250萬降到163萬,於是我們就到市政府去打聽原因。原來上帝做了一個手腳,本來這塊地可以蓋到九層樓的,但是不曉得為甚麼,我真是不曉得為甚麼,這事我到天上還要去問問神,到底是怎麼回事。突然間市政府說不能蓋高了,只能蓋四層。這個業主是一個印度人, 只能蓋四層對他沒有用,但對我們教會來說,真是太好了,四畝大的地。我們決定之後,就跟他討價還價,最後以130萬成交,所以這塊地最後等於以原價的一半出售。這時,我們就覺得這是上帝的印證,每位弟兄姊妹都很興奮的為神的家同心來建造。
楊:牧師,這地是130萬買的,我記得你講道時是說,結果這個禮拜堂蓋起來是700萬,那這麼大的數目,神又是怎樣賜給你們的?
孫:700萬是連地一起。我們用130萬買了這塊地之後,盼望能用 200~300萬把它蓋起來,如果要弟兄姊妹奉獻,也是有點勉強的。 所以我說最好是買禮拜堂,不要建禮拜堂,因為超過預算。依我們的預算,加起來一共是500萬,結果一算,發現預算超過要七百萬,這對弟兄姊妹來說,負擔太重,因那時會友只有六、七百人。 我算算,每一個人要攤一萬塊錢,而且我跟弟兄姊妹說,若要建禮拜堂,我們這一代的人就要把錢付清,不願讓我們的子子孫孫來負這筆債。這是很不容易,完全是憑信心的一件事,那是神的恩典, 我們一共有三次的信心認獻,第一次是八十萬,第二次加上第三次的奉獻。感謝主,1993年動工,請了周主培牧師來主持,到了1995 年2月,搬進去時,我們完全付清,一個錢都不差。這是神的恩典,而且也看到弟兄姊妹盡上他們最大的本份。我可以在這裡做幾個見證,最感動我的是一對剛從大陸上海來的夫婦,先生是在我們教會受浸的,太太已經在上海信了主。他們在我們教會聚會,參與一點點事奉。雖然他們才剛來,沒有多少錢,有一天聚會結束時, 他給我一個信封,信封外寫了幾個字,實在是很摸著我的心,打開信封一看,雖然奉獻的錢不多,大概是$1,500左右,但信封上寫著,這是為著建堂,獻上一塊磚,一塊瓦。這件事我也讓弟兄姊妹知道,我說,這是從大陸來的,他們生活很艱難,但是為了要建立上帝的家,他們把所有的奉獻為建禮拜堂的一塊磚,一塊瓦。令我感動的第二件事是有一位姊妹,在第二次信心認獻時,她奉獻了二萬塊錢。當時我們教會的長老和執事都感覺到不可能。因為她是在一間小小的公司裡做工的,她自己開了一部破爛的車子,怎麼可能有二萬元的奉獻呢?我們還以為她是隨便寫寫,因為認獻是你有信心要奉獻多少,就寫下一個數目,不一定要拿出來。
到了時候,竟然真的進了一張支票,她寫著二萬塊錢,這個錢從哪裡來的呢?是借來的嗎?我們心裡也有點不安。後來才知道,她有一個房子,比較小一點的房子,但是地點很好,她就把房子賣掉,有三十幾萬。之後她換了一間稍微大一點的房子,但地點比較差,二十幾萬,她早已計劃好了,於是她拿出2萬塊來奉獻給主。 我到她家裡,她說:「我現在住的地方比我從前的地方舒服太多了。」這兩件事,從人的觀點來看是不可能的,除非神的愛激勵他們。
第三件令我感動的事,是一位剛剛信主的弟兄,從台灣來的,他信主之後,生命完全改變。有一天他到我的辦公室來告訴我,他也想奉獻一點,但他沒有現鈔。我知道他剛信主不久,也不是很明白奉獻的道理。我說,沒有問題,看主的感動。他在身上摸來摸去, 摸出了一個盒子來,打開蓋子,是一隻鑲鑽石的勞力士錶,他說孫牧師我要把這隻錶奉獻給上帝。我沒有拿,因我想若我拿去賣給其他弟兄姊妹,別人為甚麼要買錶而錢卻不奉獻呢?所以較不易脫手。我告訴他,等以後再說好了。但感謝主,幾個禮拜以後,他拿了一萬一千元來,先前他已經奉獻了一千一百塊錢,我們覺得奇怪,本來是一千一百,現在是一萬一千,到底怎麼回事?原來他以為奉獻是十分之一,所以後來他奉獻全部一萬一千元,現在這位弟兄在我們教會做傳道人了。
楊:所以這是神的恩典,神賜給愛祂的人的恩典,真是超過我們所求所想。這真是一個美好的見證。那蓋這個禮拜堂,全都是您教會本堂的弟兄姊妹的奉獻。
孫:對了。只有一個人,這位姊妹在香港,暑假時來溫哥華住, 冬天時就回香港,也算是我們教會的姊妹,因她常來我們這裡做禮拜。有一次我到香港講道,他們是一個餐會,講道以前,她交給我一張支票,請我帶回去,作為建堂用。當時我還沒講道,我一看那張支票是十萬塊錢。所以那天我講道講得特別好。
楊:可見神的兒女是多麼的豐富。牧師,從這個見證讓我們看到,神的應許永遠不落空。願主內的弟兄姊妹也一同受激勵。感謝主,也謝謝牧師。帶來這麼美好的見證。再見。
孫:謝謝您,再見。
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六日第四一八期